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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树旗帜 展现代巾帼风采

——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妇委会先进事迹
作者:覃识渊 黄婉  发布时间:2014-03-18 17:16:58 打印 字号: | |
  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各个工作岗位上,时时闪现着一群美丽的倩影,她们既有女性善良、热情、细致的特质,却也不失坚韧、刚毅、正义,在各自的岗位上忠实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她们就是环江法院妇委会成员。环江法院妇委会成员共有23名,她们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用扎实的业绩演绎着现代女性的职业风采。近年来,妇委会多次获得“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2013年,又获“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秉公执法,谱公平正义篇章

   无论是需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民商事审判部门,还是需要惩处犯罪、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部门,或是需要温和热情、态度诚恳的立案信访部门,甚至是甘于奉献,默默无闻的后勤保障部门,都有妇委会成员的身影。她们立足本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案庭4名女干警每年接待的来访人员数以千计,她们以“本职工作要安心,接待信访要热心,劝说解释要耐心,指导诉讼要细心”为原则,尽心搭建好群众与法院的桥梁。助审员欧力锐从事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期间,共接待群众来访近500人,阅读群众来信200余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0余件。民一庭法官韦瓞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多办案,办好案,主审案件25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195件,撤诉结案30件,调撤率达88.9%。办公室秘书覃慧华以办公室为窗口,积极撰写法制宣传信息,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人文关怀,拓宽维权新途径

  工作中,女法官们始终满怀“关爱心、母亲心、正义心”,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工作重点。

  在院党组的关怀下,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她们充分展示女性优势,发挥立案窗口服务职能,畅通妇女诉讼通道,耐心听取当事人诉讼请求,积极为妇女儿童寻求法律庇护,严惩各种侵害妇女儿童行为。成立了未成年案件办理组,灵活未成年案件审判方式,设置专门的少年审判庭,由女法官担任主审,实行圆桌审判,以平和、亲近的方式对未成年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同时,积极做好判后温情延伸工作,完善回访制度,对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为他们争取到最多的经济补偿外,还主动加强沟通,给予其精神上的鼓励,让她们乐观的面对生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定期探望,鼓励其积极改造,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狱后为其营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在她们的共同努力下,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案件358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有247件,合同类纠纷共50件,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共33件,刑事案件共28件;共支持妇女、儿童的诉讼请求标的80万余元,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

   甘于奉献,创爱心宣传平台

   她们一直把关注“留守妇女儿童”纳入法院工作中,形成帮助贫困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女法官们充分发挥干部带头作用,积极筹集善款,深入苗乡偏远地区,为当地的儿童捐赠书籍及学习用品;协同县妇联、团委等部门到思恩镇陈双村双乐苗族移民点开展“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主题维权座谈会,面对面地与留守妇女、儿童代表进行交流,了解她们在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她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结合环江实际,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她们开展街头法律咨询点、开辟法制宣传栏、“送法进村屯”等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免费发放1000余册《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给前来咨询的妇女儿童,以通俗浅显的语言、一问一答的形式,解答妇女儿童在实际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水平,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等新闻媒体,对具有典型意义和正面导向作用的案例进行点评及深度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提高素养,廉洁奉公树正气

  她们始终保持满腔的热情、严慎的作风、清廉的本色;始终以“三个代表”、党的宗旨、“为人民司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一身正气;同时不断加强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追求乐观向上的生活方式。

  立案庭庭长韦力力不仅有精湛的业务技能,更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谨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她始终坚持按照《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吃请、不受礼”,她时常告诫自己要珍惜职业荣誉,告诫自己只有清廉如水方能不辱胸前的天平及身上的法袍,才能在群众面前维护好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担任妇委会主任的她,始终保持了一个法官的纯洁性,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高大形象,充分发挥好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民二庭法官李冬萍时常说“收钱财带来的满足仅在一时,掩饰罪恶带来的不安将伴随一生”。她积极乐观,知足常乐,甘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一切。面对数以千计的当事人,她礼貌和气、耐心热情,绝不盛气凌人。在平时繁忙的工作中,她再苦再累,脸上却总洋溢着甜美的微笑,给予当事人问候、鼓励和祝福,架起沟通当事人心灵的桥梁,唤起当事人的真情与良知。

  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佼佼者

  在院党组的重视、教育和培养下,她们刻苦努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工作和生活中彰显着自己的价值追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们的努力得到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院妇委会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立案庭庭长韦力力先后荣获“2001-2012年度环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称号、助审员欧力锐获区高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民一庭法官韦瓞绵荣获“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思恩法庭副庭长莫安娜获 “河池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办公室秘书覃慧华荣获“2006-2010年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等。

  为了心中的追求,她们用火一般的热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行职责,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宗旨,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社会乐章。
责任编辑:覃识渊 黄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