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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7•10”两村械斗案在我院开庭
作者:卢学知  发布时间:2014-10-15 14:17:41 打印 字号: | |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广西六寨镇龙马村么腰屯与壮里村古里屯“7.10”械斗案10月14日在我院开庭。

  据公诉机关指控,南丹县六寨镇龙马村么腰屯与壮里村古里屯多年来一直存在山林纠纷。2013年,古里屯开始硬化途径么腰屯地乔的屯级路。么腰屯部分村民得知这个情况后,为达到要挟古里屯承认争议的林地属于么腰屯的目的,队长即被告人韦某绍于2013年7月9日,组织么腰屯群众开会讨论阻止古里屯修路事宜,后决定由妇女出面阻止古里屯群众修路。

  7月10日上午, 被告人莫某莲带领么腰屯妇女持铁铲、锄头等工具去到么腰屯地界“拉干那”(地名)挖断通往古里屯的屯级公路路基。后政府工作人员赶到,劝返么腰屯村民。当天中午吃完午饭后,韦某绍又组织村民开会商讨对策,决定由妇女继续去“拉干那”挖路阻工,男村民则回家各自携带武器“保护妇女”,若是古里屯群众仍不停工就持武器“出面制止”。

  7月10日15时许,被告人莫某莲再次带领么腰屯多名妇女携带工具来到“拉干那”破坏路基。而携带有沙枪、砍刀等工具的被告人莫某庭、罗某海等人则走到“棒都恨”(地名)的山坡上埋伏,被告人罗某权则将其事先准备的“炸药”、“鱼雷”等物分发给村民。此时,古里屯村民发现么腰屯村民又来挖路,被害人韦某全等群众赶来制止。当古里屯村民刚走到“棒都恨”时,遭到么腰屯村民的伏击。被告人莫某庭首先持砂枪朝古里屯群众射击,么腰屯其他村民开始投掷爆炸物,部分么腰屯村民则持柴刀、长炳砍刀、镰刀等工具追撵古里屯村民。混乱中,韦某全左小腿被爆炸物炸伤,倒在路边后爬到路边的玉米地里,被告人罗某海、莫某莲见状先后持刀砍韦某全,致使韦某全身上多处受伤。古里屯村民韦某某等10个人被砂枪击中,导致不同程度受伤。后因公安机关赶到,么腰屯群众才停止便害行为。 

  经鉴定,韦某全所受损伤属重伤,韦某春、莫某钧所受损伤属轻伤,韦某某等6人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2013年7月13日,被告人韦某绍、莫某庭、罗某权、莫某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7月16日,被告人罗某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这起事件主要是两屯因山林纠纷引起的持械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社会影响恶劣,应当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影响大,我院第一审判大庭座无虚席,全院11名法警全部出动外,县委另抽调部分公安干警前来维护现场。

  法院当庭没有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覃识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