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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路当歌 奋勇拼搏

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洛阳法庭先进集体事迹
作者:覃识渊  发布时间:2015-04-01 09:37:19 打印 字号: | |
  洛阳法庭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派出的基层人民法庭,下辖洛阳镇、川山镇、驯乐乡、下南乡4个大乡镇,共有干警4名,其中法官2名,司法警察1名,书记员1名。该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文明办案、公正执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2011年来,共受理案件492件,结案率达97.69%,在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没有错案,更没有信访上访案件发生。近年来,该法庭连续被市县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又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抓服务,促发展,审判工作创佳绩

作为全县的管辖范围最大的一个人民法庭,洛阳法庭管辖范围既有全县的重要移民安置点和经济增涨点,经济发展较快、利益冲突凸现,又有落后、偏远的山岭农村;服务对象既有企业单位,又有投资商户,还有社区居民、乡镇农户,复杂多元的主体,迅猛发展的经济,这都给法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审判工作中,洛阳法庭始终注重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虽然只有4个人,人少案多,但是洛阳法庭积极采取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期盼,恪守“公正效率”这一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服务新农村建设、保障群众增收上,收到了显著成效。

抓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有新举

多年以来,该法庭审结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无超审限及上访缠讼案件。追求案结事了,减少上诉、申诉,降低诉讼成本,真正做到了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信赖满意,是洛阳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为此,他们提出了“注重调解,节约资源,方便群众,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洛阳法庭法庭的法官们经常挤出时间,深入农村、农户,化解纠纷矛盾,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发扬优良司法传统,运用多年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的“调解八法”,善调解,巧调解,积极化解本属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种民事诉讼纠纷,使大量案件在审理中得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他们在法庭内专门设有当事人休息室、调解室并配备饮水机、老花镜等便民设施,无论是谁承办案件的当事人,都做到有问必答,耐心细致,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受到了辖区群众及社会各届的广泛赞誉。

多跑腿,少折腾,巡回办案暖民心

巡回办案不仅是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也是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洛阳法庭努力克服群众居住分散和交通不便等困难,积极下到农村农户,与群众交流,了解群众诉求,推动 “巡回法庭”巡回办案。实行“从法庭走出来,走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巡回下乡开庭,就地办案,把固定的审判台,变为流动的人民法庭,从案件审判,到送法明理,让法官多“跑腿”,让老百姓少“折腾”,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百姓之间的距离,既便于及时调处纠纷矛盾,又减少群众往返的诉累,如洛阳法庭在审理江口村韦某景诉其六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时,考虑到韦月景年逾80,且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主动将庭审安排到江口村开庭,同时利用众多群众旁听的有利条件,在庭审结束后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法制宣讲,增强庭审的宣传效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提素养,扬正气,文化建庭效果好

洛阳法庭多年来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线,公正司法、维护稳定,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加强法院文化硬件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该法庭建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在楼道旁、办公室室、审判庭等公共场所张贴廉政标语。同时,积极发挥居于全县中心、交通便利、人口流动大的特点,积极拓展法院文化建设渠道,建立全市首个人民法庭文化室,利用法庭环境展现法院文化、审判、党建成果,接受外界群众参观和监督,时刻警醒法庭在司法实践中时时刻刻做到公正廉明依法办案。尽管工作内容多而繁忙,责任重、压力大,但是法庭一班人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脚踏实地,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稳定基层作用。
责任编辑:覃识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