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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女子再成家 随嫁儿子难落脚
作者:莫安娜  发布时间:2015-07-24 10:53:29 打印 字号: | |
  2013年,环江县思恩镇张月的丈夫不幸病逝,张月再婚后竟然拒绝抚养儿子韦小茹,并多次将其赶出家门,韦小茹的叔叔和奶奶一气之下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变更韦小茹抚养权。近日,环江县法院开展诉前联调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两部门成功调解了这起抚养权纠纷。

  2013年初,张月的丈夫因病不幸去世,年仅8岁的儿子韦小茹便一直随张月生活。今年初,张月再婚,不料继父李丰对韦小茹甚是冷漠。张月为了讨好丈夫,竟与丈夫一起对韦小茹百般歧视和虐待,动不动就对韦小茹非打即骂,更有多次将韦小茹赶出家门。5月25日,张月夫妇再次把韦小茹赶出家门,无奈,司法局干警只好把他送到其叔叔韦民家安顿。韦民对张月夫妇的行为甚为恼火,一纸诉状将张月告上法庭,请求将韦小茹的抚养权变更至其名下。

  环江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韦民的诉状后,迅速启动诉前联调机制,并征求已满10周岁的韦小茹意见。根据韦小茹自愿选择与叔叔韦民共同生活的意愿,法院与派出所、司法所干警一同上门对张月夫妇从法到理进行思想教育。最终张月夫妇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同意韦小茹暂时到其叔叔和奶奶家生活,张月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至此,韦小茹的抚养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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