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我院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我院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整治内容
(一)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我院法官离任后,担任我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三)我院法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从中牟利;
(四)我院法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五)我院法官离任后,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六)我院法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七)我院法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 0778—8826608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电子邮件举报
举报电子邮箱:hfzdb8826608@163.com
(三)来信举报
举报邮寄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西规划新区纬四路,环江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7100
三、举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