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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敬英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10:00:38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2021)桂1226刑初81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敬英、韦世荣、黄雄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我院已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详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权利义务告知书》)。因该案涉及被害人众多,且无部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无法逐一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778-8803350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公室